发布时间:2021-09-19 16:19:21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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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友要我买房只写在她名下,完事后不结婚了,怎么办?

    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把房子要回来。
 
    这种情况下,房子视为“以结婚为目的的附条件赠与”。条件达成(结婚),赠与生效;婚未结分手,不满足赠与条件,房产可以要回来。
 
    类似题主的情况,现实中不少见。结婚之前,一方出资购房,另一方要求加名、甚至要求登记在另一方名下,最后婚没结成。
 
    让出资人白白蒙受损失?
 
    从法理上,均不支持此种做法——房产,本身属于数额巨大,没有人会白白的、无条件出让这么大一笔财产,一定是有目的和条件的。至于谁耽误了谁、谁该赔偿谁什么损失,这种东西,法律上一般都会“不予认定”。
 
    题主需要做的是要能够证明:此笔房款属于个人出资(例如转账记录,用于证明实际出资人),且购房时双方属于男女朋友、待谈婚论嫁(例如,证人证言、双方的聊天记录等等,用于证明出资购房目的)。
 
    有这些证据证明,直接提请诉讼,有较大概率是可以把房子要回来的。
 
    此外还有一点提醒:尽快。要在双方分手之后一年之内提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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