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2-17 20:59:54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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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屋不动产登记有什么条件 农村登记不动产是啥意思

农村不动产登记是指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在不动产登记簿上记载农村不动产权利归属等法律事项的行为。即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向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将在需要登记的不动产信息全部记载在不动产登记簿上。

1.注册范围。覆盖全县的农村集体所有土地上的房屋和其他建筑物、构筑物,要全部登上,不留空白和死角。

2.发行范围。符合下列条件的,应当予以签发: 1)“一户一宅”,一个村民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 2)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为本村村民; 3)具有宅基地的合法所有权(具有1991年前后农村宅基地发放时的宅基地证书、县政府的批准文件、确权登记档案; 4)依法取得继承权的,继承的宅基地有合法的所有权来源; 5)户口迁出的,属于自己合法取得的农村宅基地; 6)非农民集体的农民,因地质灾害、新农村建设、易地扶贫搬迁、移民安置等集中搬迁,符合土地规划,经多数村民同意并经有权审批机关批准,建设房屋。

3.凡违反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发证: 1)“一户多房”,拥有两套以上(含两套)住房的房屋; 2)违反土地利用规划、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的; 3)没有合法权属来源的宅基地; 4)私自买卖农村房屋、宅基地; (五)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6)属于小产权房开发(即集体土地上的房地产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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