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1-27 13:58:57 文章来源:互联网
微博 微信 QQ空间

正在还贷的房子离婚怎样处理 离婚后一方贷款另一方需要还吗

对于夫妻离婚时房贷未还清的情况,如果该房屋是一方以个人财产在婚前所交的首付款,并办理了贷款,然后婚后双方共同还款,那么双方约定离婚时该房屋在首付款人名下,之后房贷自然由另一方偿还,另一方不再承担还款责任。 如果协议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房屋归产权登记方,剩余的房贷自然是产权登记方的个人债务。当然,毕竟结婚后,双方要一起还贷,所以离婚时,产权登记的一方一般会在需要对另一方做一些补偿 而如果房子是婚后夫妻共同申请贷款买的,离婚通常需要双方协议办理。法院很难判决房屋的归属,需要当事人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而房屋所有权人自然会对需要承担还款责任,如果对房屋所有权有争议,还可以单独向法院提起诉讼。 程序:

1.去公证处进行财产分析公证(注:有离婚判决书的,不需要公证);

2.去交易中心重新刷漆;

3.去房管局申请免征契税;

4.办理生产分析登记手续,缴纳登记费;

5.证据收集。 费用: 税:契税为生产价格的2%;印花税是生产价格的万分之五。 班级:报名费80.00元;交易手续费2%。 [法律基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规定,对该不动产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方所有,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方的个人债务。婚后双方共同偿还贷款及相应的房产增值部分。离婚时,产权登记一方应当按照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另一视角

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