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7-19 17:47:50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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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美竹如果石锤吴亦凡成功,吴亦凡会不会被列为劣迹艺人?

    有可能的,吴亦凡甚至有可能会退圈。简单说下都美竹事件。

    第一,都美竹爆料吴亦凡的事情其实都不用考虑是否会石锤。以吴亦凡之前的情况来看,这个事情基本上就是真的。吴亦凡就是喜欢找年轻的女性,这是娱乐圈、甚至吃瓜群众圈里公开的秘密。
 
    对于吴亦凡这样的有钱、有流量的明星来说,本来就是月月换女友的人,不可能和哪个女的长长久久。女的不知道吗?她们和吴亦凡在一起根本就不管其是不是渣男,和明星谈恋爱给她们带来的虚荣以及潜在的经济利益完全超过了之后被甩带来的痛苦。只是大部分和吴亦凡在一起的女性根本得不到之前想要的东西,这次都美竹爆料了而已。试想,如果都美竹成功获得了想要的,比如800万元、或是吴亦凡带她入圈,她还会出来爆料吗?
 
    这就是一个简单的没谈拢价格事件,两人都不是什么好东西。而吴亦凡作为享受了更多好处的公众人物更应受到谴责。
 
    第二,这起事件有没有触犯刑法,比如强奸罪?本以为大家的基本法律知识是有的,没想到有些朋友在这个问题上不太了解。
 
    成年的标准是18岁,但18岁不是“自愿发生性关系也算强奸的年龄”。根据我们国家的刑法规定,凡是与14岁以下女性发生关系的,不论该女性是否愿意都视为强奸。吴亦凡喜欢的是16-20岁之间的女性,只要女性本人愿意就不存在强奸。
 
    很明显,这些女性当初是自愿的。不管出于什么目的,与明星谈恋爱是她们当时梦寐以求的事情。
 
    第三,那么吴亦凡是不是就没有问题了?
 
    不是,吴亦凡在道德上已经被打入了谷底,这是他咎由自取的。有些人说道德低下也不会遭受什么损失啊?
 
    这是对普通人来说的,对明星完全不是这么回事了。明星是公众人物,是榜样和楷模,必须有更高标准的道德来学术自己的行为。作为当红小生,吴亦凡一年就赚到了普通人一辈子都得不到的财富。吴亦凡还享受了受粉丝们追捧的精神快感。这些好处是他作为公众人物获得的,他有这个义务去维护好的形象。
 
    义务和权利是对等的。
 
    吴亦凡现在的公众形象跌落到了谷底,已经有品牌方与他解约了。韩束昨晚发布公告称与吴亦凡解约,lv、良平铺子等五个品牌方已经从官博上删除了与吴亦凡有关的内容,之后可能采取进一步行动。这使得吴亦凡不仅拿不到代言费还可能遭受违约金的惩罚。
 
    第四,公众形象受损的吴亦凡面临的可不只是品牌代言被取消。刚刚说过,公众人物的正面形象是要靠自己去维护的。我们国家对于文化领域的监管是比较严厉的,之前有过不少针对形象严重受损艺人的处理,几乎和强制退圈没有什么区别。
 
    吴亦凡的道德出现了严重瑕疵,这样的公众人物不仅无法为社会带来正能量反而引起了大众们的强烈反感。一旦事件进一步扩大,文化管理部门就不会不理了,将吴亦凡列入劣迹艺人是很正常的操作,因为他的行为确实是劣迹斑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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