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9-01 13:34:33 文章来源:互联网
微博 微信 QQ空间

50多岁,单身,父母都已去世,无儿无女,是不是现在写下遗嘱?

    个人建议:把个人财产安排作为一个手段而不是目的,重点要以解决未来自己生活照料需求(养老需求)为目的——存在有比遗嘱更适合题主情况的手段选择。

    在解释之前先多说两句:
 
    对于个人财产安排,无所谓早晚。50多岁,不影响提前安排与否。
 
    对于个人财产安排,要以保障自己生活为前提。
 
    以下解释一下个人建议:
 
    题主单身,无儿无女,父母已经过世,意味着题主没有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
 
    兄弟姐妹之间平时来往并不密切,意味着相互之间可能并没有那种特别亲近的关系。年龄相差不大,意味着大概率会处于相同的生命周期阶段——不需要照顾的时候,都不需要;需要的时候,可能都差不多。所以,指望兄弟姐妹未来照料的可能性不太大。
 
    对于题主来讲,相对遗嘱,更好的选择建议是:遗赠扶养协议。
 
    遗嘱(遗赠),解决的是“我打算把财产留给谁”的问题,属于遗嘱人的单方行为、个人意愿。而遗赠扶养协议,解决的是“你扶养我,我的财产留给你”的问题,属于协议双方共同认可的行为,是双方共同的意愿,属于“合同”的范畴。
 
    遗嘱,只要遗嘱人个人意思改变,可以随时重新订立;而遗赠扶养协议则不同:必须经过双方同意之后方可变更,除非扶养人不履行协议中约定的扶养义务(意味着“违约”),被扶养人方可解除。这对于双方来讲,都是一个保护和约束。
 
    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优先级要高于遗嘱,这在我国《民法典》中有明确规定: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执行,不管是否有遗嘱、是否存在法定继承问题。
 
    对于题主来讲,符合遗赠扶养协议的签署对象要求。遗嘱可以把财产指定给任何人,包括法定继承人、非法定继承人;而遗赠扶养协议只能与非法定继承人签订。对于题主来讲,不存在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依靠作为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的兄弟姐妹来扶养的可能性也不大——正好适用于题主情况——例如,可以与侄子外甥签订此协议,约定好由他们对自己进行赡养,财产留给他们。
 
    再次强调一下:以上建议,仅出于对题主个人保障的角度,而非如何安排财产分配。至于谁是不是普通家庭、土豪权贵,没有关系。

另一视角

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