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9-05 23:24:03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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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地铁站事件女乘客是否会将地铁站告上法庭?她会赢吗?

    西安地铁事件引起社会热议,看待一起事件要如何处理不能因为其中一方身份上的羸弱就将天平向其倾斜。当然,也不能因为另外一方是站在维持公共秩序的立场上就可以做出任何超过尺度内的行为。先不谈女乘客是否会将地铁公司告上法庭,简单聊聊这起事件中的争议焦点。

    是否涉及执法权?
 
    现在的人一会把执法权看的很重,一会却无视执法权。选择性地提到执法权是很多网民的通病。
 
    大家要明白一个观念,不是有了肢体接触就会涉及到执法权概念。比如,你在路上见义勇为打跑甚至打伤了抢劫犯。如果有人问你,你凭什么上去打人,你有执法权吗?我相信你一定无语,没事,网友们也会帮你一起骂提出这种问题的人。
 
    见义勇为打跑、打伤犯罪嫌疑人并不涉及涉及执法权的问题,也没有人会往这方面去想。因为大家默认这种情形下对正在实施犯罪者予以肢体冲击是十分正常的,即使没有执法权的普通人也能上前制止。
 
    举这个例子是想告诉大家并不是所有情况下均要用到执法权的概念。很多时候事件根本不存在需要借用执法权的情形。
 
    西安地铁事件中是否涉及执法权呢?我觉得根本不涉及。
 
    购买地铁票乘坐地铁时乘客和地铁公司其实已经订了一份合同。地铁公司有义务将乘客送到他想去的地方,乘客的合同义务包括遵守乘坐地铁中的相关规定。地铁保安的工作职责是维护地铁的正常运行,没事的时候他们就是透明人,有事的时候必须采取相应的措施,否则就是失职。
 
    因此,本次事件中并不涉及执法权,最多存在的是女乘客可以认为地铁违反了合同约定或者保安行为过当侵犯了她的合法权利。
 
    建议提及执法权的人多学学法律,不要因为知道了“执法权”这个名词就张冠李戴,在不相干的情景下乱用“执法权”概念。
 
    保安的行为是否构成违约或者侵权?
 
    保安是地铁工作人员之一,在工作时间与工作场合发生履行了与工作有关的行为,那么本次事件应该当成是其职务行为。
 
    从事件的起因来看,女乘客确实有不当之处,这是属于了违反了乘坐地铁的相关规定,继而构成违约。地铁工作人员在女乘客已经违约的情形下要求其下车,并没有任何问题。因为她不下车导致地铁无法开动,其他乘客的利益受到影响,地方必须遵守与其乘客定下的合约确保地铁正常运营。
 
    因此,不存在违约!但不一定不存在侵权。
 
    保安后来强行把女乘客拉下了地铁,过程中导致女乘客衣服损坏,部分躯干裸露。从这个角度来看,保安的动作确实太大。可能也是受到周围乘客的压力,希望女乘客下车解决问题,不要耽误了大家的行程。保安解决问题的方法确实存在一定的侵权因素。
 
    其实对于保安来说应该尽快联系其他保安,让他们去地铁站的警务室报警。上海的每一座地铁站都有警务室和轨道交警,我相信西安也有。在交警赶到现场后我相信女乘客大概率会配合下车处理问题。
 
    有侵权嫌疑是否会被告?
 
    前文说过,保安是在工作中发生了可能侵犯女乘客合法权利的行为。不管保安是地铁的工作人员还是地铁购买的劳务派遣员工,如果发生诉讼,地铁方都将是被告。
 
    是否真的有侵权还得看双方的进一步证据,仅凭网上的证据并不能了解事情的全貌。
 
    当然,赢不赢是一个方面的事情,告不告则是前提。
 
    目前来看,女乘客不太会纠结于此事。本事件之所以在网上发酵也不是女乘客主动将视频发到网上的,而是其他乘客的举动。这其实已经表明了女乘客的态度。即使地铁保安确实有侵犯其权利的地方(只是可能),女乘客其实也有侵犯了其它地铁乘客权利的可能性存在。要知道,地铁停在那里不动不仅是这辆车上的其他乘客受到影响,后面的列车也会耽误进站导致其更多的乘客权利受到损害。这样来说,女乘客可是面临潜在的无数侵权起诉。
 
    据网上其他乘客的反映,女子可能当时正在和领导打电话并发生了争吵,也就是说她当时在气头上。之所以后来没有曝光此事估计是冷静下来后回想了下自己确实有做得不妥的地方,希望事件就这么平稳渡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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