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10-09 21:23:50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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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退休的人,工资低,能不能涨工资,工龄那块多给点?

    工厂退休的人,养老金低,这是事实。其原因是在职期间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低,缴费年限短。在养老金“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原则下,养老金低,那是属于正常的现象。至于调整养老金时工龄(缴费年限)那块多给点,也就是与缴费年限挂钩调整部分多给点,能不能起到多增加养老金的作用呢?或者还有什么办法给他们多增加养老金呢?

    一、如果养老金低的原因主要是缴费年限短造成的。
 
    这种情况,即使在养老金调整时,将与缴费年限挂钩的部分多给点,对于那些缴费年限短的工厂退休人员来说,不但不能多增加养老金,反而会在增加养老金方面适得其反,与缴费年限长的人退休人员相比,他们增加的养老金金额反而会少一些。
 
    二、如果养老金偏低的原因主要是缴费基数偏低造成的。
 
    这种情况下,工厂退休人员的缴费年限可能会长一些,但由于缴费基数低,所以养老金低。即使能在养老金调整时,与缴费年限挂钩部分多增加一些养老金,但在“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原则下,养老金高的人还是会增加多一点养老金。这样,低养老金的工厂退休人员与高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在养老金上的差距就会越拉越大。还是不能使低养老金的工厂退休人员多增加一些养老金。
 
    三、第三次分配能否使低养老金的工厂退休人员收入多增加一些呢?
 
    现在提出了要促进实现共同富裕,提出了收入的第三次分配。工厂退休人员在第一次、第二次分配中,养老金收入少。有的只有1000多元,有的2000元出头,对于养老来说,确实有点少了,是谈不上“富裕”的。
 
    如果养老金的调整属于二次分配,要兼顾效率与公平,不能对低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太照顾,那么,在第三次分配的机制建立中能否对他们中的困难者给予特别照顾一下呢?
 
    有资料介绍,第三次分配是以募集、自愿捐赠和资助等慈善公益方式对社会资源和社会财富进行的分配,是对初次分配和再分配的有益补充,有利于缩小社会差距,实现更合理的收入分配。
 
    但愿,这种第三次分配能对低养老金的困难退休人员额外增加一点收入,缩小他们与高养老金的退休人员的收入差距,而不是扩大差距。当然,这不能造成大家都少缴养老保险,最后由第三次分配来增加养老收入。因此,这种收入的增加是公益性、慈善性的,是附有条件的,是对真正困难者的收入分配。
 
    以上是个人见解,如有不当之处,请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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