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10-19 13:38:23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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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意外身亡,老板忽悠我签字放弃老公的股权,还能要回来吗?

    这个老板的做法可以理解

    趁合伙人身亡,让继承人放弃股权,老板的这个做法虽然值得商榷,但是可以理解的。公司,特别是有限责任公司,既具有资合性质,也具有人合性质。当然人合是前提,有人合才有这个公司。有很多公司成立时,在章程或者协议中约定,股权不能继承或者离职后股权应当在原股东或公司认可的新的股东转让。
 
    作为继承人来讲,对公司的经营理念、老大做法等等,继承人可能认可,也可能不认可,存在“人合”的不确定性。为了公司经营顺利,原股东可能不会接纳继承人为公司股东,可能需要用继承人的股权寻找新的合伙人。当然,也不排除将身亡合伙人的股权在原股东中重新分配。
 
    如果公司的章程或协议中约定股权不能继承,那么老板的做法是可以理解的。但如此“忽悠”,方式不能让人接受。
 
    只是放弃了继承权,但是继承人应当获得股权的转让款项
 
    不知道你签字放弃继承股权的同时,你老公投资的款项能否收回来。投资款项如果收回来,个人认为还是可以接受的,哪怕是没有获得分红或增值。
 
    如果投资的款项没收回了,那么老板的做法太不道德了。如果以后利益大了,合伙人间的矛盾可能就凸显了。这样的老板,不值得追随。
 
    另外,如果原来的股权只是认缴,没有实际投资,且公司亏损,股权零转让也是不是那么难以接受。
 
    公司亏了,不会还要赔钱
 
    如果公司亏损了,作为股东,最大的损失就是当初的投资款项没了,股东不再承担除投资款外的其他损失。公司以其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东以其认缴的资本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举个极端例子:
 
    公司注册资本100万,股东认缴100万,只实缴了20万,公司负债200万,公司的财产是0。这种情况下,股东需要实缴资本80万就可以了。200万的负债,只偿还80万就可以了。其他120万的负债,无需偿还。
 
    股权要回来是有可能的
 
    如果公司章程或协议中没有约定股权不能继承,那么股权是有可能要回来的,只是难度较大。你要证明,你是被“忽悠的”,而且股权转让存在重大误解和显失公平。说难度较大,是这个证明难搞。
 
    如果放弃股权后,收到的股权转让款项大体公平合理,建议不那么较真了,因为以后的生活不只是股权;如果,没有收到股权转让款,或者转让的价格太低,那么该较真的还要较真。气,还是要争的嘛。祝一切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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