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1-24 14:59:02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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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买房婚后办贷款算共同财产吗 婚前房子婚后共同贷款买房算吗

婚后,贷款和买房属于共同财产。根据新婚姻法规定,无论房产证上是一方还是双方的名字,夫妻婚后通过共同投资(包括贷款取得的房屋产权都是共同财产。

婚后房产权属常见情况

新婚姻法中婚后财产归属的其他情形:

1.婚后夫妻双方(含贷款出资取得房屋产权,离婚后房屋分割。 首先,明确财产权,无论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都是共同财产。其次,明确产值,也就是房屋价值,是按照市场价格计算的,而不是按照原购房合同金额计算的。第三,区分权益部分和债务部分。如果贷款参与其中,贷款部分应该首先被删除。也就是说,取得房屋的一方向未取得房屋的一方支付房屋价值的一半,取得房屋的一方另行支付剩余的本息。

2.夫妻一方婚前付清全部房款,取得房产证。离婚时房子的分割。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司法解释(二)规定,由于夫妻一方在婚前付清全部房款并取得房产证,该房屋属于婚前财产。因此,在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3.婚前,一对夫妻通过贷款,按揭,购买了一套房子,并取得了房产证。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离婚后房屋分割。 房屋虽为一方婚前所购,但婚后房屋增值部分和共同偿还贷款部分应视为共同财产,夫妻另有约定的除外。需要解释,共同还贷部分,无论是一方使用个人工资还贷,还是双方使用工资还贷,都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当然,如果一方确实能证明其还贷资金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那么这部分就不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4.如果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婚后才拿到房产证,婚后双方共同还款的房子,离婚后房子的分割。 房产证虽然是物权凭证,是证明房屋权属关系的法律凭证,但并不意味着婚后有房产证的房屋就应该是婚后财产,或者财产来源应该细分为婚前和婚后两部分。

5.夫妻一方婚前支付部分房款,婚后共同还贷,或者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还贷但房屋升值。离婚时,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分割。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离婚案件中,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完全取得所有权的房屋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应判决该房屋的所有权归属,应根据实际情况由当事人决定使用。取得产权证后,任何一方单独向法院提起诉讼。此外,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明确,法院不应判决的房屋权属范围包括: (一)在福利;购买有性政策的房屋(二)购买商品房的;(3)购买经济适用房。如果上述三种房屋是在离婚时未办理房产证的情况下购买的,法院不应直接判决房屋的权属。

6.父母购买的住房,子女离婚后分割。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父母婚前所作的贡献,视为对子女的赠与,另有约定的除外;除另有约定外,父母婚后所作的贡献应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

7.

8.婚前双方出资买房,但婚前取得的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离婚后,房子分了。 上述情况下,离婚时,房产证上有名字的一方,如果不认可另一方在购房时已交钱,认为该房屋属于其婚前个人财产,不分割。对方权益法院无力保护的前提是不能证明自己有出资,而且不是捐给一方。也就是说,即使对方出钱,也不能证明投资行为,法院也不能判决一方给予适当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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