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2-05 13:55:46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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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自我申报要求

个人所得税自我申报要求

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须知 1、哪些人需要申请自行申报?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和《办法》第二条的规定,在中国境内负有缴纳个人所得税义务的纳税人,有下列五种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规定自行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一)年收入在12万元以上的元; (三)取得中国境外所得; (四)取得未扣缴义务人的应纳税所得额; (五)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2、个人年收入超过12万元,但在通常取得收入时已经全额缴纳税款,是否还需要年终申报? 答: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和《办法》实施细则,个人一个纳税年度收入超过12万元的,无论其平时取得的各项收入是否已足额缴纳个人所得税。收入、是否已缴纳税款 税务机关自行办理纳税申报的,年终了后金华个税申报网站,应当按照《办法》的有关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3、如何把握“年收入12万元以上”? 包括什么? 答:《办法》规定,年收入在12万元以上的,是指一个纳税年度下列11项收入合计12万元:“工资薪金所得”、“生产经营所得”个体工商户”、“企事业单位承包经营和租赁经营收入”、“劳务收入”、“稿酬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利息、股息、红利收入”、 “财产租赁收入”、“财产转让收入”、“附带收入”、“其他收入”。

4、个人年收入12万元以上如何办理自我申报? 应先进行注册。 登记时,应填写《个人自行申报纳税基本信息登记表》。 相关基本信息、每笔收入的年收入、应纳税额、已缴(抵)税额、税收抵免额和应(退)税额。 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和号码、职业、工作单位、经常居住地、在中国境内的有效联系地址和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登记方式包括纳税人上门办理、纳税人委托中介机构或工作单位(扣缴义务人)上门办理、纳税人委托其他自然人完成登记后办理纳税申报。 有多种报告方法可供选择。 可以在地税局网站申报,也可以邮寄申报,也可以直接到地税局办税服务大厅申报。 5、个人年收入12万元以上,申报时应提交哪些资料? 答:年收入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在办理年度纳税申报时,只需将收入、应纳税额、已缴(减)税额、抵(减)税额、应(退)税额列为一栏。纳税年度等,如实填写并提交《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年收入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申报表)、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以及主管税务机关的申报要求委托中介机构或所在单位(扣缴义务人)办理其他相关材料的,还需提供委托申报协议。

个人有效身份证件主要包括中国公民居民身份证、华侨和外国人护照、港澳台同胞回乡证、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人证件。 6. 我在哪里可以得到报税表? 答:《办法》规定,税务机关应当在税务机关网站上公布纳税申报表,并放置在受理纳税申报表的办税服务大厅,供纳税人随时免费下载使用。 因此,纳税申报表可在当地税务机关网站免费下载,也可到当地税务机关办税服务所免费领取。 7、年收入12万元以上的个人什么时候申报? 答:根据实施条例和《办法》,自2006年1月1日起,年收入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应当在纳税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 也就是说,纳税人可以在每年公历1月1日至3月31日之间的任何一天进行纳税申报。 以今年为例,2008年年收入12万元的纳税人,应于2009年1月1日至3月31日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8、个人年收入12万元以上是否可以人民币委托他人办理报关? 答:考虑到个人所得税涉及面广、政策性强、计算复杂,部分纳税人自行准确办理纳税申报事项存在困难。 根据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允许纳税人委托中介机构或者其他人代为办理。 因此,纳税申报,《办法》明确规定:“纳税人可以委托具有税务代理资格的中介机构或者其他人代为办理纳税申报。”

九、个人年收入12万元以上未在纳税申报期限内进行纳税申报的,是否要追究法律责任? 答:年收入12万元以上的个人未在纳税申报期限内办理纳税申报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方面,根据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纳税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即纳税年度结束后3个月内)进行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信息的, ,税务机关应当责令限期改正。 ,可以处2000元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可以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另一方面,根据税收征管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金华个税申报网站,纳税人未办理纳税申报,造成不缴纳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应当追究其责任。不缴税或少缴税款。 并处未缴或少缴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罚款。 十、年收入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以不缴纳或者少缴税款为目的,不如实申报的,应当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答:根据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私自销毁账簿、会计凭证,或者多列费用、漏报、少列收入的会计报表的行为。经税务机关通知拒不申报或者虚假申报,不缴纳或者少缴纳应纳税款的,属于偷税漏税。

对偷税漏税的纳税人,税务机关追究其未缴、少缴税款和滞纳金,并处其所欠、少缴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此外,根据税收征管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纳税人虚构计税依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下罚款。超过5万元。 十一、委托他人办理纳税申报,因代理人原因造成少缴税款的,税务代理人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答:根据《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九十八条规定,税务代理人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致使纳税人多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纳税人应当补缴或者补缴税款。应缴纳的,除滞纳金外,对税务代理人处以纳税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50%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12.金华市年收入12万元以上纳税人自行申报个人所得税的邮寄地址及相关网址。 1、金华市地方税务局江北税务分局查询电话: 邮编:321000 地址:金华市八一北大街569号 2、金华市地方税务局江北税务分局查询电话: 邮编邮编:321017 地址:金华市双龙南大街801号市政大院东附楼2号楼 金华市地方税务局塘溪税务分局 查询电话:邮编:321075 地址:金华市塘溪镇民营工业园区金华市婺城区 4.金华市地税局孝税分局咨询电话: 邮编:321035 地址:金华市孝顺镇金山大道 相关网站:金华财税网(. cn) 浙江省地方税务网上申报 (/index.jsp) 金华市地方税务局 2009 年 1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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