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1-26 10:14:29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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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工伤鉴定后继续上班怎么赔偿)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最新规定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如何领取工伤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申领流程

一、办理地点

1、用人单位至参保所在地区(县)社保分中心;

2、个人至各街道、镇(乡)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或各区(县)社保分中心;

3、按项目参保的工伤人员由用人单位至建设项目(施工合同备案)所在地的区(县)社保分中心办理。

二、申请条件

1、从业人员经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或确认为老工伤),且事故发生月已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并按规定缴纳了社会保险费;

2、用人单位按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

三、办理材料

1、工伤人员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用人单位应提供注明双方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原因的书面情况说明(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3、若属于工伤人员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如辞职报告等)及复印件;

4、若属于45周岁以上女性工伤人员的,用人单位应提供该工伤人员是否从事管理或技术岗位的书面情况说明(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5、工伤人员本人在本市指定金融机构范围内开立的实名制结算账户卡(折)复印件(可选择上海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上海农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交通银行光大银行、华夏银行其中之一,其中邮政储蓄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已支持异地银行卡折发放);

6、用人单位若提出已垫付部分工伤保险待遇的,需携带由工伤人员签收的已垫付的相关凭证;

7、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携带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用人单位申领的无需携带)。

用人单位办理的,材料复印件由用人单位加盖公章;个人办理的,材料复印件由申请人签名。

注:为确保及时办理社保业务,参保人员应提供具有结算功能的个人实名制银行账户,具体情况可咨询您账户所属的银行。

四、办理流程

1、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

2、材料不全且表示可补全材料,办理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办理机构将全部材料退还。

3、不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打印《办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办理机构将全部材料复印后退还。

五、办理期限

30日

六、收费标准

不收费

七、联系电话

劳动保障咨询电话: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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