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8-06 20:17:18 文章来源:互联网
微博 微信 QQ空间

跳楼自杀,导致我的车辆损毁,死者家属不愿赔偿,我该怎么办?

    要是非完全民事行为人出了事情损坏了他人财物,那么监护人或者家人需承担其一定的过失责任。可一个成年人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那么需本人承担其全部责任,而自然人的死亡就只能从自然人的遗产中来支持赔偿。可一般情况下,家有万贯家财会有几个人想不开呢?可能都是在走投无路时才会如此,那就对直接或间接造成的损失自认倒霉。
 
    一个跳楼恰好损坏他人车辆事件,自然是要承担赔偿责任。就如同一个债务数千万之人走向绝境,那么他的债务需要其家人来承担吗?显然也是不可能的,跳楼事件也不会例外。只能从个人的遗产中来处理其全部的债务。
 
    但这种事情也不是绝无可能,要是其个人有财产、房产等资产,那可以先通过法院确定资产损失和法律手续。但其家人需要对其个人财产进行处理或过户时先保全,然后通过法律手段获得应有的赔偿。但却没有权利要求其家人为其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正所谓死者为大,要是造成的损失不大或者相对于个人的资产损失比例不高,那就还是算了吧!因为一般这种情况造成了汽车直接损失不会太大,维修成本也是有限。核心是车主绝对不会再开着车了,必须抓紧把车子卖了,即便是价格再低也必须处理掉。但这种正常车辆出售和这类事故车出售的差价却不在赔偿的范围,也只能让倒霉了。其实,要不是太严重,或者死者真的经济状况不好,那也不会去折腾了,看看保险公司会不会赔偿一点,要是不行,那就认命呗!甚至还要低调行事,免得被外人说三道四,这可比雷砸的概率还要低的多的意外事件。

另一视角

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