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10-26 22:26:39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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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公去世,他再婚妻子和子女都想领丧葬补贴金十多万,怎么办?

    公公过世,再婚妻子和子女,都有权利分得丧葬费。原则上,扣除花费,剩余部分大家均分。任何一方想多分或者独分,不可能。

    丧葬费,是指人过世之后,对于其后事处理,例如花圈寿衣、安葬等的费用补贴。
 
    从计算标准上,依据最高法《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四条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但各地执行标准不太一样。具体计算方式,需要咨询当地人社部门。)
 
    所以,丧葬补贴10多万,在公公后事处理过程中的花销,需先扣除。那么,如果扣除后还有剩余,应该怎么分?
 
    一般情况下:参照法定继承。法定继承有两个基本结论:
 
    一是协商。如果大家协商一致,想怎么分都可以,不大受约束。
 
    二是再婚妻子、子女均分。在协商不一致的情况下,参照法定继承分配方式,由公公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再婚妻子、子女,如果其父母健在也计算在内)平均分配。但是要注意:丧葬补贴,不属于遗产,不能按照诸如“先扣除一半作为去世人配偶个人部分,剩余再均分”的分割方式,而是全部均分。
 
    因此如开篇给出的结论:如果大家都想多分甚至独占,只要其他人不同意(协商不一致),基本难以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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